矿泉水是珍贵、稀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有资源!

随着人们生活品质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健康饮水意识逐步深化,天然矿泉水的社会需求量正逐年增长。

市场火热也引发了人们对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注。作为稀有宝贵的自然资源,大规模开发会不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富藏于青山绿水之间的矿泉水能否走上一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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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下的“大问题”

天然矿泉水是一种稀有宝贵的液态矿产资源。在我国分布广泛,几乎各省都有;不仅类型多样,且水质较好。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较晚,但近年来社会需求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这其实意味着人民对水的需求进入了新的时期———从解渴、不要污染,发展到健康饮水的阶段。”原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陶庆法解释说。

需求的变化赋予了矿泉水更加宝贵的价值———作为优质的生态产品之一,矿泉水产业的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健康、产业发展健康,还对于人民饮水健康至关重要。

再加上优质的天然矿泉水一定富集于青山绿水、环境优美之地,往往也是目前经济发展暂时落后的地方,保护、利用好矿泉水资源就与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密切相关。

“矿泉水产业本身就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驻会副主任高波在向委员们介绍调研意义时表示,“这一话题切口虽小,但对它的剖析可以成为寻找‘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路径的重要契机。”

保护就不能开发?

吉林省长白山区,这里被国际饮水资源保护组织认定为世界三大优质矿泉水产地之一,与欧洲阿尔卑斯山和俄罗斯高加索山齐名。特别是吉林省靖宇县,有着“中国第一矿泉城”的美誉,是全国矿泉饮品产能及产量第一县。

矿泉水产业已经是支撑靖宇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不过,随着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对自然保护区内已设置的商业探矿权、采矿权和取水权要限期退出”等规定,靖宇县相关矿泉水企业即将按照规定停产、退出。

调研组了解到,目前很多地方都存在矿业权与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问题。仅吉林省现有采矿权中就有13个位于自然保护区内,均面临着相同问题。

调研组认为,“事实证明,矿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低并可控。如果科学设定开采限额、确保开采活动不造成自然生态系统退化,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平衡是完全可实现的。”

家底不清“红线“待划

据介绍,目前当地天然矿泉水开发有过热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长白山区现有各类矿泉水灌装企业已达200余家,但在开发中,有的企业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随着水源保护区内人口不断汇聚,工业排放、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特别是农业生产使用的化肥、农药都对矿泉水源造成了威胁。

“一定要加大水源地保护。”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原主任江桂斌强调,“在管理上,应合理确定政府和企业责任边界,明确企业对水源地保护的责任。同时,通过建立区域矿泉水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将矿泉水生产带来的部分收入进行再分配,促进天然矿泉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当地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当地居民增收。”

“好水”期待“好价”

纯净水、山泉水、冰川水、蒸馏水、天然矿泉水……在调研前,看着瓶装水包装上各种各样的名称,委员们心里也摸不准:“这些水区别是什么?究竟什么才是矿泉水?哪种水才是‘好水’?”

事实上,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定义,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部涌出或人工揭露的含有一定矿物质盐类、微量元素的深循环地下水。这意味着矿泉水应该有着严格的界定标准。

然而,调研组发现,由于人们对矿泉水的效用认识不足,部分纯净水、包装饮用水企业在广告和宣传中打“擦边球”,各种饮用水名称充斥市场,误导混淆大众认知。通过低价竞争,挤压市场空间,逼迫出现了“好水卖不到好价”尴尬局面。

“矿泉水是珍贵、稀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有资源,一定要尽快完善包装饮用水标准体系。”这一观点成为委员们的共识。

来源:人民政协报 | 作者:王硕 

原文:《全国政协调研“天然矿泉水开发中的问题和建议”》

图文来源:PWIF包装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