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包装饮用水产品自律检验公示的通知2018.09号

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文件

粤瓶水协字[2018] 09号

 

 

关于2018年广东省包装饮用水产品

 质量自律检验、公示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领导:

行业协会每年组织的“广东省包装饮用水产品质量自律检验公示活动” 会员生产企业的踊跃参与,得到了政府和社会肯定以及消费者的认可。为维护广东包装饮用水行业的持续发展,依照《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等国标进行自律产品质量检验公示,自律自查,宣扬广东包装饮用水的产品质量,提升行业的竞争力。协会决定定于2018年4月1日-4月25日,组织开展“2018年广东省包装饮用水产品质量自律检验公示活动”。

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活动的对象

行业协会要求协会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会员生产企业积极参加,非会员单位不予接受。

二、检验结果公示及宣传的安排

本次质量检验活动检验结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产品,于5-6月间,在《广州日报》登报公示、协会网站《广东瓶装饮用水网》、《广东瓶装水》期刊公布,协会拟出版专刊小报广泛派送。

三、产品质量检验委托单位

本次产品检验活动委托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进行。在企业仓库内随机抽取近期生产,在有效保质期内的同一批次的24瓶(6桶)饮用水产品,贴上盖有生产企业公章的封条,其中20瓶(5桶)送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其余4瓶(1桶)作为留样备查。

四、检验活动方案与期限

方案见《2018年广东省包装饮用水质量检验方案》,企业自行送样。期限:2018年4月1日起到4月25日止,逾期不补。

五、检验活动收费

本活动严格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要求进行检验,作为企业产品质量检验的备案依据,按每个样品收取检验费、登报公示费共3600元,费用款项在4月15日前汇入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帐号(汇款凭证传真到协会),由协会通知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接受送检样品。

检验公示活动费请汇入:

        开户名称: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以太广场支行

开户帐号:3602087309200019691     

六、联系人及电话:

   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

  周意君 电话(传真): 020-81369011 13802955023

   电话: 13380020275

协会邮箱:164940999@qq.com

 

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金新大道303号

联系人:司徒茵、刘焯萍、赵卉  电话(传真):020-84225131、89239940

 

如有咨询,请电话与行业协会联系。

 

附件:1、广东省包装饮用水产品质量检验方案。

      2、参加产品质量检验活动回执。

   

 

 

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

2018年3月20日